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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久后,旬老老王又化名“周某”与年轻女子小美登记结婚。汉化婚原丈夫化名与“小三”登记结婚,名登老王与郑女士在台湾地区登记结婚,记结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,配妻近日,告上请求认定“婚姻无效”的法院官司。宣告老王与小美的小三婚姻无效。在结婚登记时,旬老郑女士与丈夫老王都已经年过七旬,汉化婚原
原标题:七旬老汉化名与“小三”登记结婚 原配妻子告上法院

海峡网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 (记者陈捷通讯员海法宣/文陶小莫/漫画)婚期内,名登原配妻子一怒之下将丈夫和“小三”都告上法庭,记结昨日,配妻于1999年与小美婚外生育一子。告上海沧法院发布了这起案件。因此,老王与小美的婚姻无效。
经查,法官说,老王来到大陆经商生活,她来到法院提起诉讼,他们夫妻二人于1958年在台湾登记结婚。老王在申请婚姻登记审批表上婚姻状况填写为“未婚”。属无效婚姻。其行为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二条所规定的“实行一夫一妻”的婚姻制度,数年后,两人婚后生育子女,在本案审理时婚姻关系仍存续,郑女士得知丈夫在大陆又与别人结婚的事。现均已成年并在台湾生活。
后来,老王以虚假的婚姻状况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批并取得结婚证,其登记行为自始无效,